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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法院得胜法庭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案

发布时间:2018-01-10 14:40 来源:十堰中院宣传处 阅读:29955

近日,得胜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矛盾尖锐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过多次调解促使双方握手言和,有效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聂某在得胜镇经营一家新能源电动汽车门店,2015年向被告黄某以48800元出售了一台电动汽车,因黄某不能一次性付清购车款,当时仅支付了40000元,余款8800元向聂某出具了欠条一份。然而后期黄某在驾驶该辆电动车过程中,车辆持续出现严重故障,导致此车实际一直处于无法使用状态,黄某多次要求聂某履行售后维修义务均未得到有效解决。为此双方发生矛盾,聂某要求偿还欠款8800元,黄某则以车辆存在质量问题为由要求解除买卖合同并返还已支付的购车款。双方僵持不下,于是寻求当地工商、派出所、综治办等多个部门介入解决此事,但均未取得实质性的成效。黄某感觉到事情合理解决无望,情绪十分激动,一怒之下将车辆停放在聂某店门口并扬言如果不退我购车款,那你就别想好好开店。黄某的做法给聂某的经营带来了很大不便,双方矛盾加剧,聂某便一纸诉状将黄某诉至得胜法庭要求偿还欠款。

案件审理过程中,因双方对产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存在较大争议,需要进一步查证,第一次庭审后便中止了审理。后主审法官胡克文多次上门调查情况,走访工商等专业部门了解案件涉案产品质量判定标准等相关事宜,详细摸清本案涉及到的各项质检标准。在第二次庭审过程中,主审法官胡克文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直击矛盾焦点,找准双方利益的契合点,消除彼此的对抗心理,经过一番努力,这起历时将近一年的骨头案得以圆满调处,双方满意而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