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日报讯 通讯员杨青伟报道: 强化院长庭长办案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2016年5月以来,丹江口市人民法院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将进入法官员额的院长庭长全部编入审判团队,确保院长庭长回归办案一线,助推院长庭长开庭审案常态化、实质化、规范化。
2017年以来,丹江口市人民法院院长庭长带头审执结各类案件2682件,占全院结案总数的52.95%,执法办案活力进一步彰显。
常态化:以制度彰显活力
“现在开庭!”9月29日,伴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副院长方义清开始审理被告人田某涉嫌盗窃罪一案。这是该院院长庭长登堂断案的一个缩影。
“再忙也要亲自办案,这是硬性要求,也是职责所在。”方义清将工作重心转向了办理案件,经常加班加点研讨案情,或者伏案撰写裁判文书。
司法体制改革落地生根后,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制定了 《院长庭长审判绩效考核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对办案数量进行了明确规定,即院长、副院长办理全院法官人均办案数的10%和40%,庭长办理全院法官人均办案数的70%以上。
另外,该院还建立完善了院长庭长办案月通报制度,对办案数量、上诉发改率、调撤率等指标进行分析研判。对于办案质效不佳的院长庭长,由院长签发督办令,纪检组跟进督查,确保办案“不走过场”。
“我已经适应了这种工作节奏。”方义清表示,丹江口市人民法院院长庭长办案的常态化机制已经形成,法官干事创业的热度明显增强,审判执行工作正有条不紊地推进。
实质化:以担当激发动力
“我再也不上访了!”3月14日,申请执行人王某领到27万元的赔偿款后,当即承诺息诉罢访。
原来,王某的父亲遭遇交通事故不幸去世,因对事故责任认定和赔偿款项有异议,王某将其父亲停尸殡仪馆达两年之久,并多次向上级相关部门信访投诉。
面对这一案件,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永勇毫不退缩,依法使尽各种“招数”,最终使被执行人现身“就范”。
院长庭长们“扛起大梁”,攻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是丹江口市人民法院破解执行难题的“妙招”。2016年3月,该法院要求每名院领导先认领2件久执不结的难案,为执行硬仗“打头阵”。
一年多时间里,院长庭长们或奔走于银行、房产等部门搜寻“老赖”财产信息,或奔走于协作单位协调联动,攻克各类复杂执行案件230余件,为胜诉当事人挽回1200余万元,为全院干警树立起“标杆”。
“法院领导以身作则,主动担当,极大提高了当事人对司法的信任度和满意度。”代理过多起执行难案的律师怀勇对院长庭长实打实办案的做法赞叹不已。
规范化:以公信凝聚合力
“现在宣判,请全体起立!”11月13日,丹江口市人民法院院长张祖成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故意伤害案件并当庭宣判。
与以往不同的是,该院首次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湖北庭审直播网对庭审过程同步视频直播。整个庭审中,张祖成思路清晰、用语规范,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着庭审各个环节,旁听的群众纷纷点赞。
“通过展示程序正义,使群众更好地感悟裁判结果的实体正义,从而提升司法公信力。”张祖成说,司改之后,院长庭长的权力更大了,但放权绝不能放任,必须加以引导和规范。
基于这种考量,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出台了 《院长庭长司法权力清单暂行规定》《庭审礼仪规范实施细则》等文件,从制度层面对院长庭长权力加以约束,使审判权力运行在阳光之下。
不仅如此,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拓展司法公开平台,与丹江口市新闻传媒中心策划了《正在开庭》栏目,让院长庭长轮流“出镜”,以案释法,进一步拉近了群众与法院、法官的距离。
“不越权,受监督,树公信,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张祖成对院长庭长规范办案提出了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