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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法院向坝法庭驱车送达执行款

发布时间:2015-08-11 08:50 来源: 阅读:13896

 

8月6日10时许,星期六,竹溪县向坝乡党委副书记杨君与竹溪县人民法院向坝人民法庭负责人梁万松冒着炎炎烈日,驱车近一个小时,将4笔执行款送到十八里长峡自然保护区4位当事人手中。当天上午,卢某某等4人在近30名群众的目睹下,满脸笑容点数该庭送来的执行款,现场群众为人民法庭一心为民的工作作风一致点赞。

卢某等4人于2013年前后将8万余元借给何某某,但何某某因交通事故于2014年7月份死亡。自何某某死亡后,卢某等4人找到何某某的丈夫刘某某协商解决,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2015年6月初,卢某等4人一纸诉状将刘某某诉至法院。后该4起案件在梁万松的主持下达成了庭外和解协议,约定了还款期限。随后,卢某等4人提出了撤诉申请。

为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经刘某某同意并签字确认后,梁万松在刘某某诉郎某某、保险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预留了部分执行款作为该4起案件的执行款。卢某某等4人家住十八里长峡,进出交通不便。为免除当事人来回奔波之苦,该庭开通了绿色通道,通过与院机关财务科沟通协调,最大程度上简化了执行款领取手续。

8月6日上午,在郎某某家中收取到了最后一笔执行款7829.50元后,联系政法工作的乡党委副书记杨君与该庭负责人梁万松将该4起案件执行款及减半收取的诉讼费一次性送至当事人的手中。当天到十八里长峡游玩的近30名群众一起见证了该庭集中发放执行款的过程。

该庭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启动假日法庭、巡回法庭,不断提升诉讼服务水平。据了解,这是该庭今年以来第5次将执行款送到交通不便的当事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