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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中院公开审理一件47人涉黑二审刑事案件

发布时间:2016-11-23 09:55 来源:十堰中院宣传处 阅读:15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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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2日上午,卢某某、王某某等47人涉黑二审刑事案件在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涉案人员众多、涉案金额高、案情复杂、社会关注度高,是市中级法院近年来审理的最大一起涉黑犯罪二审刑事案件。为保证二审庭审顺利进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了精心准备,组织召开庭前会议,制定了周祥的安保方案。本案于当天下午圆满完成庭审,案件将择日公开宣判。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以卢某某为组织领导者,以王某某等人为参加者的犯罪组织,是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实施的主要及有影响的违法犯罪行为有:开设“百家乐”、“板九”、“卡五星”赌场系列案,“6.25”聚众斗殴案,在“青花映月养身会所”收保护费及在该会所寻衅滋事系列案,强行入股“纵横动漫电玩城”及蒙面持械恐吓“天天乐电玩城”系列案,在“大唐王朝音乐会所”寻衅滋事系列案,持刀砍伤宋氏父子、持刀砍伤张磊等寻衅滋事案。经查实,该组织共实施违法犯罪案件40余起,其中寻衅滋事案件27起,故意伤害案件2起,聚众斗殴案件3起,共致16人轻伤,11人轻微伤,另有多人被殴打致伤,3辆轿车被砸毁,多家洗浴中心、KTV、电玩城等公共娱乐场所被该组织打砸,损失物品价值数万元。以被告人卢某某为首的该组织,通过有组织的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已在十堰市房县城关镇区域内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原审法院认定被告人卢某某等47人分别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窝藏罪、包庇罪、容留他人吸毒罪。

  宣判后,原审被告人卢某某等共20人分别提起上诉,经二审合议庭审查上诉状、查阅卷宗,并将全案移送十堰市人民检察院阅卷,于当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在庭审过程中,法庭依法向上诉人告知了其诉讼权利;在法庭辩论过程中,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展开充分辩论,充分保障了上诉人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