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漆桂生:公开促公正 公正树公信

发布时间:2013-05-20 18:06 来源: 阅读:32762

   

近年来,丹江口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把推行司法公开作为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和促进司法公正效率的重要切入点,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实现了从案件的立案、审理、执行到法院管理和工作举措,多层次、全方位的对外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赢得了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一、立足于内涵创新,全力提升公开水平

坚持立案公开,保障当事人诉权。推行集一次性诉讼指引、材料接收等“一站式”立案服务,设置“导诉台”和便民服务台,安排专职导诉人员为前来立案的人员提供热情周到的咨询服务。及时告知诉讼风险、帮助查询案件信息、解答诉讼疑问、提供信访接待服务;牢固树立“立案有限原则”,积极引导当事人理性选择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减少诉累。并通过宣传栏、公告牌、电子触摸屏等及时公布案件立案条件、受理范围、立案流程、法律文书样式、诉讼费用收取标准、缓减免交诉讼费程序和条件,当事人权利义务等内容。建立案件信息网上查询系统,方便群众立案和查询案件信息;并及时将案件受理进展情况告知当事人,对于不予受理的,及时将不予受理裁定书、再审申请通知书、驳回再审申请裁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依法送达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告知当事人有关诉讼权利。对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开展上门立案70余件,帮助经济上确有困难的244名当事人办理缓交诉讼费65万元;不断完善司法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巡回审判活动,坚持巡回公开办案60场次。2011年因立案信访成绩显著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集体”。

坚持庭审公开,打造阳光审判平台。庭审公开是司法公开的一项基本内容,是防止司法腐败、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环节。丹江口法院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开始开展庭审规范化活动,结合审判方式改革开示范庭、标准庭,诉辩式庭审模式得到很好的统一。通过庭审模式的统一,落实了公开开庭和公开宣判,做到“五个公开”:诉辩意见公开、质证公开、认证公开、事实公开、裁判公开,当事人有理讲在法庭,有证举在法庭,有论辩在法庭。通过建设数字庭审系统,对6个业务庭和6个人民法庭的审判全过程进行音频和视频的全部录制,可通过网络将审判的全过程进行同步直播,扩大法院的知名度和审判的透明度,真正实现民众所要求的阳光审判。建立庭审音像档案,当事人可以按规定查阅和复制,以保证庭审过程的公开透明。严格执行诉讼法的规定,对依法应公开审理的一审、再审案件,全部进行公开庭审。对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允许当事人、近亲属、媒体记者和公众旁听;对社会关注程度高,有一定影响和维稳风险的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当事人亲属以及新闻媒体参加案件庭审、调解、旁听,扩大庭审公开的范围。在裁判文书送达时,由承办法官向当事人重点解释经庭审查明的事实、认定的证据、采信证据的理由以及裁判的法律依据,并主动征询当事人对判决有无疑问,对于当事人就判决内容提出的疑问,耐心进行解释,特别是抓住诉讼当事人争议或反复纠缠的突出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说理,努力追求胜败双方都服从和尊重裁判。近年来,全院对判决案件实行“判后答疑”后,无当事人上访,法院的公信力更为群众认可。2012年,两件示范庭审(录像)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优秀庭审,一份法律文书被省高院评为优秀裁判文书,是十堰法院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打造了一批具有丹江口法院特色的“品牌工作”和“品牌法官”。

坚持文书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制定了《裁判文书制作规范》和《优秀裁判文书评选奖惩办法》,成立裁判文书评查小组,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比等“三竞三评”活动,晾晒瑕疵裁判文书,通过扬先策后,提高裁判文书质量。依托法院网站设立“裁判文书”栏目,将符合规定、不侵害当事人隐私权的裁判文书对外发布,将裁判结论形成的过程、理由和依据等进行公开,方便群众监督。仅2012年,丹江口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在十堰市各基层人民法院排名第一,占33%,有五份裁判文书获奖,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进一步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坚持执行公开,破解执行难问题。一是深化执行体制机制改革。实行执行监督权、执行实施权和执行裁决权分权制衡,打破了执行法官一人包案到底的传统模式。成立执行指挥中心、执行一庭、二庭,建立执行110工作平台,为整合社会资源,加大执行力度和处置执行突发事件创造了条件。二是公开执行程序。公开执行案件的立案标准、启动程序、执行费用、承办法官及合议庭;公开各项执行措施,邀请当事人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执行,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公开执行听证,责令被执行人申报财产情况,要求申请人对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状况进行举证,对案外人提出的异议申请进行公开听证。三是严格规范司法评估拍卖。加强对评估拍卖机构的监督制约,建立准入、考核和淘汰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清除“操作空间”。

二、立足于载体创新,努力拓宽公开渠道

加强审务公开。在法院内网上准确公布领导班子成员及法院基本情况、工作报告或专项报告、重要活动部署、规范性文件、审判指导意见,专门开辟学习园地,及时刊登获奖学术论文等重要研究成果10余项;及时公布非涉密司法统计数据分析及分析报告,为领导决策、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实行判后公开释明;定期开办公众开放日活动,不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工作意见。设立电子公告屏,及时公布工作流程、审判业务部门职能、人员状况。在审判一楼大厅公开栏上设立院务和党务公开栏目,对全院人事奖惩、财务收支、车辆行程、案件评查、专题教育活动等内容予以及时公开。

完善对外公开。指定副院长向晶鑫为新闻发言人,不断健全新闻采编、信息收集制度,利用媒体宣传法院工作;定期编印法院工作简报、信息报送给市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发送到各镇、区、办事处人大主席团和受聘担任廉政监督员的代表、委员,让代表、委员通过这个窗口了解法院工作的范围和程序,更好地发挥监督职能作用。以法院开放日活动为重点,聘请监督员和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为载体,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工人、企业主参观法院、旁听庭审,了解法院,信赖法院;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八项规定及省六项规定为契机,积极开展“法官走访下基层活动”,深入全市21个镇、区、办事处,进村入户,倾听民意,了解民情,及时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建立健全畅通有序的民意沟通表达机制,增强做群众工作的感情和能力,在方便群众诉讼上有新作为。

弘扬司法民主。2012年,全院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大幅提升,普通程序案件参审率达100%。通过“走下去”的形式,加强与人民群众的互动联系,对于一些常见的民事纠纷案件、多发的刑事类案件、受关注的行政案件等,把审判法庭开到社区、学校、企业、项目现场,使得庭审活动更为直观、更加透明。如今年1月16日,将听证会开到项目工地,对当事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公开听证,成功调解了一起16人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集团诉讼案件。通过执法办案、司法宣传、司法建议、普法教育等方式,充分发挥司法的教育、评价、指引、示范功能,发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司法核心价值观、法院文化和法院先进典型的引领和宣传作用,以宣传促公开,塑公信。

三、立足于公开创新,为司法公信全面跃升传递正能量

任何事物只要是在不公开的状态下,就难免引发人的猜想和怀疑。公开是自信的表现,是让社会消除疑虑、认知司法,让司法取信于民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下一步丹江口法院将按照最高法院工作报告所提出的“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要求,将司法公开工作做实做细,工作目标是:

完善案件信息自动查询系统,便利当事人查询和联络,提高审判工作透明度;在坚持完善裁判文书上网、网络庭审直播、法院开放日等工作基础上,以开展五百活动(百案巡回开庭、百案见证执行、百案现场调解、百案示范观摩、百场法治宣讲)为重点,以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方式开展司法活动;在已撤并的法庭乡镇设置巡回审判站,其他乡镇设立诉讼联络点,在有条件的村组聘请诉讼联络员,指导当事人用最简便、最有效的方式参与诉讼。定期编印法院工作简报、信息发送到各区、镇、办事处人大主席团和受聘担任廉政监督员的代表、委员,让代表、委员通过这个窗口了解法院工作的范围和程序,更好地发挥监督职能作用;探索司法救助长效机制,关心和帮助困难群体,建立健全畅通有序的民意沟通表达机制,增强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在方便群众诉讼上有新作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使丹江口法院司法公信力全面跃升

(作者系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