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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中院改革项目获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通报表扬

发布时间:2022-11-15 09:26 来源:十堰中院宣传处 阅读:1595

近日,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印发关于2022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的通报,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参与创建并申报的“健全企业重整期间信用修复机制”改革事项入列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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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日,十堰中院联合税务、金融、市场监管、发改等部门出台了《十堰市破产重整、和解企业信用修复办法》,将破产重整、和解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分为纳税信用修复、工商信用修复、司法信用修复和金融信用异议处理等4个方面,充分发挥府院联动作用,结合企业实际量身定制一企一策,以1+2+3+4+N的共享机制为依托,为具备重生价值的企业提供司法支持、信贷优惠、税务政策,争取市场激励,依法及时把信用试金石转化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做好破产重整、和解工作后半篇文章

自《修复办法》实施以来,4家破产重整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屏蔽、删除39条失信被执行人企业信息湖北统香食品有限公司信用修复后及时获得1000万元银行贷款,破产企业重新获取融资能力,企业发展蓄能进一步增强,生命力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