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法院坚决扛牢“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的政治责任,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为生态环境筑牢屏障,让每一寸土地都浸润法治滋养,每一泓清水都映照公平正义。
2025年以来,十堰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多项工作成果斩获国家级、省市级表彰。一案例入选第二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两案例成功入选长江大保护十周年十大案例,司法护绿的“十堰实践”获广泛认可。
十堰中院牵头召开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座谈会,部署开展生态环境修复义务履行专项督导,深入推进“深挖司法保护基地潜力 推进司法修复深耕行动”专题调研,着力推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旅游专线建设,助力司法保护修复基地实质化、规范化运行,确保生态环境修复义务落地见效。
在司法实践中坚持“惩治+修复”并重,依法判决生态修复责任人在汉江流域开展增殖放流,在生态保护基地实施补植复绿,以司法强制力推动生态功能恢复。
竹山法院对使用无人机非法猎捕“小麂”的刘某等人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精准追责敲响野生动物保护警钟。
丹江口法院联合多部门建成全市首条“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旅游专线”,打造“生态+法治+文旅”融合发展新地标,探索出法治建设、生态保护与文旅经济协同共进的崭新路径。
房县法院联合多部门赴生态修复现场开展回访督导,当场明确责任人及时补植、强化管护等后续要求,切实打通生态修复“最后一公里”,真正实现“江里水、水下鱼、岸上村、山间树”的全维度覆盖保护。
十堰中院紧扣“双碳”目标任务,与市林业局深度会商,细化森林资源案件中生态修复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适用林业碳汇认购等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制度协同凝聚保护合力。
郧西法院与陕西白河法院签订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协议,携手筑牢汉江流域“一江两岸”生态安全屏障,联合陕西山阳法院开展跨省巡河巡库行动,将汉江支流金钱河纳入协同保护范围,推动汉江全流域生态司法协作走深走实。
竹溪法院远赴北京密云法院开展环资审判对口协作交流,探索实施环资审判“五个一”工程,成功架起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与受水地水源保护的合作桥梁,实现跨区域生态保护协同发力。
十堰中院受邀参加第二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并作交流发言,《人民法治》先后刊发《青山不墨千秋画 绿水无弦万古琴——十堰法院丹江口库区司法保护工作报告》《“三千里秦岭法徽闪耀”专题报道之三“湖北:楚山汉水护绿脉”》等报道,全景展示十堰法院司法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典型事迹。
围绕6·5环境日、8·15全国生态日等重要节点,十堰法院精选典型案件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和公开庭审。
房县法院干警深入课堂,宣讲环境保护法,倡导垃圾分类、绿色出行和废物利用,为小朋友们上好生态环保“开学第一课”。
张湾法院携手志愿者开展“净滩行动”37场,带动3000余名群众投身堵河、犟河、黄龙湿地开展垃圾清理行动,以司法实践点燃群众参与热情,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竹山法院深入堵河源自然保护区,精心梳理近年来办理的4起环境资源审判案例开展“以案释法”,为群众送上了一堂生动形象的法治课程,结合巡回审判、生态巡查行动,构筑立体化生态普法平台,促进生态环保理念深入人心。
今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累计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现场宣传活动3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到5000余人。
法治为笔,绘就绿水青山底色;
初心为墨,书写永续发展篇章。
从汉江碧波的增殖放流到秦岭山峦的补植复绿,从跨省协作的并肩守护到全民参与的普法热潮,十堰法院以司法之力为生态护航的脚步从未停歇。
岁月不居,时节如流。站在新的发展起点,十堰法院将继续扛牢政治责任,深耕生态司法实践,让法治之光照亮绿水青山,让汉江清流滋养万千生灵,在推进绿色发展的壮阔征程中,续写更壮丽的司法护绿动人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