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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肖笛到郧阳区法院调研信访及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24-05-07 08:57 来源: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阅读:1332

4月24日,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肖笛一行到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调研信访及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工作,并召开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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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听取郧阳区人民法院关于信访工作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汇报后,肖笛副院长指出,郧阳区人民法院认真落实省法院《关于对信访工作重点管理法院的督导方案》要求,信访工作整改成效明显,要继续努力提升工作位次,争当先进。座谈会后,肖笛副院长到杨溪人民法庭实地调研,并到计划迁址新建的现场指导法庭建设工作。

就做好信访工作肖笛副院长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把制度立起来。要重视信访工作的制度建设,在创新工作方法上下功夫,把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信访工作利长远、得实效的方法就是建章立制,通过制度把工作责任分清,工作任务分好。二是把流程严起来。要重视信访工作的全流程监管,在严格管理流程上下功夫,让工作人员能够各司其职,不推诿扯皮,不程序空转,提升工作能力,形成工作合力,把信访工作做实做细。三是把责任担起来。要重视信访工作责任制落实,在责任落实落地上下功夫,把信访工作责任压实。信访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全院全员性的工作。相关承办人员要答复好,合议庭、专业法官会议要复查好,院审判委员会要复核好,“一把手”要做好宏观管理指挥协调工作。四是把奖惩兑现好。要重视信访工作追责问责力度,在减少当事人因案件质量、司法作风等问题引发信访上下功夫。引发信访问题主要是案件质量不过关,工作态度冷横推,司法作风有问题,通过追责问责倒逼案件质量,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司法作风。

就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工作,肖笛副院长要求,要积极融入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牢固树立为地方党委政府排忧解难的政治意识,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化解矛盾纠纷。要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抓手,做好诉源治理,做深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在创建中化解矛盾纠纷,在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中推动创建工作。

省法院司法行政处、信访工作处同志陪同调研,十堰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郧阳区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郧阳区委常委、统战部长、区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鲁刚陪同部分调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