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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情护正义、公平促和谐 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张晓荣

发布时间:2009-05-11 16:01 来源: 阅读:5823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今天能在此汇报自己的工作和思想,感到非常荣幸。感谢领导和同志们对我的鼓励和鞭策!我汇报的题目是:真情护正义、公平促和谐。

    1988年,我有幸成为法官队伍的一员,当我身穿制服,手捧案卷向着熠熠夺目的国徽,迎着当事人和旁听群众的期待的目光,那一刻,我感觉到自己正走向庄严,走向崇高,也更感到一份责任。时光荏苒、寒去春来,在审判岗位上我度过20个春秋。先后从事过刑事、民事审判工作,审理案件数千余起。和多少名当事人打过交道,我已记不清,但他们对社会正义的追求,对司法公正的渴望,却在我脑海里打上了深深地烙印,成为我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忠实履行法官职责的不竭动力源泉。

    记得那是一个隆冬,天空中不时飞落下几片雪花。我和同事冒着凛冽的寒风,徒步到20里外的一个村子里办案,当我们下午3点钟返回时,发现路旁一牛棚的墙脚处蹲着一个人,可能为抵御漫天的寒气,全身已卷缩成球状。这人怎么哪,在我们纳闷时。当那个人看到我们,她来不及掸去身上的尘土,便满面春风的走我们面前。“张法官,可等着你了”,冻僵的脸部让她说话不是那么的利索。“你怎么在?”我惊讶的问到。眼前的这个中年妇女是我数月前审结的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原告的妻子。他的丈夫因搭乘邻居的机动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而腿部骨折。家境本不宽裕她,罄尽家庭所有只为丈夫交纳部分治疗费,数千元的治疗费缺口,让她寝食不安。在他人的指点下,抱着试试的心态将车主告上法庭。受理该案后,我当即主持双方进行调解,经我多次耐心劝解,被告同意为原告垫资剩余的医疗费。双方协议已自动履行,伤者也痊愈出院。现在,她又有什么事情?在我们的诧异中,她说:“张法官,要不是你主持公道,我们孩子他爹现在还不知道会咋样。你真是咱家的大恩人。早上,我在地里看见你们打这过,心想你还会返转的,这不我中午十一点就在这等着,终于把你等着了,今天说什么也要到家吃顿饭”。说着就将我们往他家里拉。我们推托着,耐心地向他解释。她见我们执意谢绝,有些失望,但仍固执的让我们到她家喝口水再走,看着她的那分真挚和热情,我们不忍心再拒绝,随着她到了家里。不一会,她端出两碗热茶,我轻轻的喝了一口,水甜的有些让人发粘。在那个偏僻的乡村,可能只有甜蜜的糖水才最能表达她的谢意。这件事,让我深受震撼,没想到我们只是作了一件平常份内之事,却让群众看得那么重,以这样最传统、最厚道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由此我想到,公正高效、公平正义对于群众、对于社会是多么的重要,多么的可贵。

    一名法官一生中可能会审理成百上千件案子,但一个当事人一辈子可能只打一次官司、进一次法院,如果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对法官可能是百分之一或者是千分之一的事情,但具体到一个当事人来说就是百分之百。因此,在审理每起案件、作出每次裁判时,我都希望用自己的行动,来诠释司法的公正、法律的正义,使每位当事人切身感受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坚定对党、对国家、对法律的拥护和信心。

    在民事审判中,我们接触最多的是婚姻家庭类的案件,这类案件往往交织着复杂的亲情和家庭关系,赢了官司输了亲情的现象并不鲜见。因此,在办理这类家长里短的案件中,我不拘泥于就案办案,而是更多站在双方当事人的角度来考量问题,以朋友的“诚心”对待当事人,从法律上引导、情理上剖析、道理上化解,以达到平息纠纷、消化矛盾、案结事了的效果。我审理过这样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原告陈某自1995年起,为赡养纠纷一事,十年间先后在我院诉讼四次,并上访到市中院、省高院,三级法院为此作出调解、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达10份之多。原、被告母子之间的矛盾因屡诉积怨,日益加深,要想彻底化解,绝非易事。接受此案后,不少人劝我:清官难断家务事,你就走走程序、依法判决了事。但我多年来养成的较真性格,让我轻易不言放弃,只要下足功夫,找出矛盾的症结,没有解不开的结。于是我主动上门,找到被告左某交谈。送达时被告左某一听说是法院的,情绪十分激动,劈面就是一个“我不应诉,你们法院咋搞都行,法官没有一个是公正的”。面对左某的抱怨与斥责,我没有争辩,而是待其情绪稍稍稳定后,耐心给其解释,说明:诉讼是法律赋予其母的权益,任何人都不得剥夺。法院依法送达法律文书,也是对你诉讼权利的保护。回避是解决不了问题,只有面对现实,积极配合法院工作,才能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经我再三解释、劝说,左某的情绪慢慢冷静了下来,道出了压在他心底已久的积怨:家庭不和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因原告脾气不好,在一起居住经常因琐事产生矛盾,二是原告的赡养问题,三个子女都有同等的责任,不应让其一人承担。了解上述情况后,我根据左某的申请依法迅速追加了原告另外两个子女作为共同被告参与诉讼,并分别有针对性的做原、被告的思想工作。让他们明白孝敬父母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同时,指出原告陈某虽有不足之处,但人无完人,更何况是含辛茹苦将自己抚养成人的老母亲。精诚所至,金石为开,通过化解疏导和赡养义务划分,原、被告均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陈淑珍老人的赡养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积累了十年的家庭矛盾,终于得到彻底化解。

    矛盾越审越大绝不是好法官,这是激励我公正司法的一句箴言。在民事审判中,面对剑拔弩张的双方当事人,我常常在想:如何才能真正的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如何才能真正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这些不单单是一纸判决就能做到的,只有深入细致地开展调解工作才是消除当事人积怨、化解矛盾纠纷的最有效方式。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我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我将其总结为调解要“三抓、四勤、六法”。“三抓”就是抓早、抓巧、抓全程。抓早就是未雨绸缪,提前做准备;抓巧就是讲究调解技巧;抓全程就是在案件处理各阶段,恰当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四勤”就是手勤、嘴勤、脑勤、腿勤;“六法”就是巧用真心待人感化法、诚心批评教育法、耐心滴水穿石法、细心巧借外力法、尽心巧妙刺激法以及背靠背调解法。正是由于方法得当,三年来,我所审结的案件每年在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均排前列,所审结的千余起案件中,有70%以上的案件都是以调解方式结案,没有一件超审限,没有申诉上访缠诉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当事人的好评。

    2005年4月,我主审了一起年过七旬的村民宋某诉孔某夫妇返还财产纠纷案。受理此案后,我发现原、被告虽是母子关系,但因婚姻、伤害、赡养等纠纷多次在法院打过官司,积怨甚深。为方便宋老人的诉讼,便于案件调解,我带领合议庭成员深入到原、被告居住的茅腊坪村,将法庭开到原、被告的家门口。谁料这次庭审在当地引起极大的轰动,近百名群众放下手中的农活聚集在法庭四周。当庭审进入到法庭辩论环节,原、被告各持一词,旁听席上许多老百姓按奈不住自己的情绪,纷纷要求发言,表达他们各自对此案的看法。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很显然对宋老人家庭的矛盾纠葛,朝夕相处的群众最有发言权。但这些老百姓既不是当事人,也不是代理人,按照法律规定他们是无权在庭审中发言的。怎么办?当时我想,作为一位民事法官,维护正常的法庭秩序固然重要,但体察民情、化解民怨、排解民忧却是我们工作所追求的终极目标。对于现场群众的意愿,只要处置得力、引导得当,不仅能让他们真正感受到法律的温暖、法官的真诚,也更有利于教育不良当事人,达到息诉服判的审判效果。想到这,我迅速与合议庭的成员商议,果断宣布休庭15分钟,让旁听的群众把要讲的话尽情地说完。我们走下临时审判台和当地群众交谈,了解情况,结合案情给双方当事人释法析理,旁听群众对法庭入情入理的分析,纷纷表示认同,主动协助我们的对原、被告双方展开劝导。通过一上午的努力,最终使原、被告双方冰释前嫌,化干戈为玉帛,十多年不叫一声娘的孔某夫妇当庭痛苦流涕,主动向原告承认自己的过错,并就讼争问题当庭兑现,化解了母子恩怨,案结事了。该案成功的做法还被《湖北日报》、《湖北法院网》及人民法院报等多家媒体,刊载推广,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

    调解是一门艺术,更是一种挑战,是对法官智慧和能力的挑战。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我因势利导,采取不同的策略和审判技巧,坚持公平的办案态度,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用自己的真心感化当事人,从而达到调解的目的。如张某诉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被告某公司在装修房屋时,因水管漏水导致原告张某屋内商品浸水受损,造成经济损失十万余元。承接此案后,我首先想到的是如何防止原、被告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如果按部就班、简单下判,原、被告之间的矛盾不但不会化解,原告遭受的损失很有可能会进一步扩大,被告也将面临更大的索赔。强烈的责任心促使我加快了办案的进程,可是当事人双方并不理解。当我将调解的意向通知当事人时,首先遭到被告的拒绝。面对此情,我多次到被告单位找其领导及法律顾问室负责人做工作,最终被告单位领导同意协商解决,但要求调解必须到被告单位进行。这时,原告又坚决不同意到被告单位调解。为了能迅速化解原、被告之间的矛盾,我又几次三番的劝导原告,后原告终于同意到被告单位进行调解。最终,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被告一次性赔偿了原告损失十万余元。事后,当事人动情的对我说:是你的真诚和执著打动了我们,你们这才叫真心为民办实事。这句话深深触动了我的心,使我更加感到肩头担子的份量,法官责任的重大。

    一个人最大的幸福,莫过于将毕生精力投入他所热爱的事业。20年的工作历练,早已将我对法官职业的感性向往升华为理性的挚爱。每当我审结一起案件,看到当事人曾经愁眉不展的脸上绽开笑容,即将破碎的家庭破镜重圆,反面成仇的朋友言归于好,幼小的孩子重新得到父母的关爱,无助的老人终于老有所靠,正义公平得到伸张,我都会感到法官职业无比的神圣和自豪,也更体会到责任的重大和崇高。对工作的热情,同时也意味着对家庭的亏欠。2006年11月,爱人因公出差几天,临行前,他特意叮嘱我孩子有点感冒,要注意敦促孩子吃药。当时,有几个案件调解进入了关键时期,每日总是忙到很晚才回到家。有两次当我回到家,孩子已经自己睡着了。孩子吃药也是服服停停。数日后,当我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家里,发现孩子卷缩在沙发上,脸色潮红,吃力的喘着粗气。看到我回家,他捂着胸口无力的说:妈妈,我难受。这时候,我才猛的意识到,孩子还在生着病。当我手忙脚乱的将孩子送到医院,被告知孩子已转化成急性的肺病,丹江医院无法医治,需要转到十堰市太和医院救治。当爱人心急火燎的赶到医院,满脸的抱怨写在脸上,他只说了一句话:“你这个妈妈咋当的”。那一刻,我深深的陷入自责中。在医生的救治下,孩子的病情得到了控制,但落下了肺部的病根,每到冬天就要病痛的煎熬,这成了我终身的遗憾,在孩子的眼里我可能不是一个称职的母亲,在丈夫的眼里我可能不是一个称职的妻子。但为了社会的和谐,为了公平正义,我无怨无悔。

    在我从事审判工作的20年间,我只是履行了一名共和国法官应尽的职责,践行了一名党员的入党誓言,但党和人民却给予我很多很多。我先后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系统调解能手”、被湖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领导小组评为“湖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先进个人”、被省高院、省司法厅评为“全省法院系统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被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这些荣誉是党和人民对我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我今后工作的鞭策和激励。

    真情护正义,公平促和谐。我是一名法官,我热爱我的职业,崇拜我的信仰,我将用一个普通法官的真诚、智慧和奉献,去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公平、正义和尊严,用我手中的法槌敲响正义之声,和谐之音!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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