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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日法庭”巧调离婚案件

发布时间:2014-06-10 11:45 来源:竹溪县人民法院 阅读:7786

   

5月11日上午,竹溪县人民法院向坝人民法庭利用周末休息时间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此案从受理到审结一共只用了4天时间。庭审结束后被告对办案法官感激地说:“谢谢法官,谢谢你们细致周到的工作。这下我今天又可以回广东工作了。”

妻子龚某与丈夫张某在广东打工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于2005年9月12日生育一女孩。双方婚前感情很好,婚后感情尚可,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但是抵不住生活琐事的烦扰,双方于2008年开始因家庭小事闹矛盾。2013年4月28日龚某第一次向该庭起诉离婚,经审理,被该庭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从今年4月中旬开始,龚某数次向该庭负责人打电话称要起诉离婚。当负责人问龚某询问张某是否在家时,龚某也不知道张某具体在哪里。后经该庭打听走访,才知晓张某已在广东打工。本来张某到广东打工不到两个星期,上班才四五天,不方便请假。经过多次打电话联系沟通,张某最终同意回家处理此事。

5月11日上午8点半庭审开始。当进入调解环节时,双方都同意调解。在调解过程中以前一切矛盾纠纷成为调解的话题,双方都争执不下,原告指责被告不给钱花,被告指责原告晚上看电视看到半夜一两点等等,同时对孩子的抚养权及抚养费分歧较大,意见较深。但是办案法官没有放弃调解的机会,仍然向双方当事人反复、耐心、细致地讲法律、讲人情、讲风俗等等,并从中总结出调解的平衡点。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离婚,此事得到圆满解决。

据悉,该庭认真践行党的群众教育路线时间活动,坚持调解优先理念,坚持“假日法庭”制度,以方便当事人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均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