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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肩担道义,忠诚铸天平

发布时间:2009-05-11 16:18 来源: 阅读:16559




    我叫张学平,现年39岁,在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工作。1994年10月16日我怀着对法院无限敬仰的心情,参加了全国法院增编补员的统一考试,以第一名的成绩考入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当时即有仗正义之剑,惩世间邪恶的万丈豪情。到法院后我被分配在政治部从事劳资、人事、党务等具体而琐碎的工作。面对理想与现实的巨大反差,我并未有丝毫不满,而是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1998年8月组织安排我到刑二庭工作、一年后到刑一庭工作。从1998年到2008年,从满头黑发的29岁到华发早生的39岁,整整十年,我把自己人生中最好的十年献给了刑事审判。十年中我从一个刑事审判的门外汉,到一个熟知刑事审判一般规律和特点的法官,这离不开领导的关心、同事们的无私帮助。因此,我今天站在在这里,不仅仅是代表我一个人,也是代表我们所有刑事法官,不仅仅是我一个人的光荣,也是所有法官的光荣。

    虽然在大学里学过刑法学等一些基本的部门法,由于时代的发展,司法理念与以往有很大不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重新修订,新的司法解释陆续公布,需要重新学习,我除了认真学习教材外,还认真研读了《中国刑法史》、《论犯罪与刑罚》等古今中外刑法学的经典书籍。通过学习我深感知识的不足于2003年参加在职法律硕士全国统一考试,以优异的成绩考取武汉大学法学院,在三年的学习中,我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用在了学习上。每当年轻的同学,抱怨生活太枯燥时,我却在图书馆啃面包喝着矿泉水看书,我学习的认真刻苦,对知识的执着追求受到同学们的尊敬,展现了法官风采,那些在大学教书的同学对我说:“我原以为你们法官学习,不过是为了给自己脸上贴点金,但你不是这样,你让在大学教书的我们看到自己的不足。”2006年12月我以优异的成绩取得法律硕士学位。通过学习开阔了眼界,提高了法学理论水平。但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我一刻也未放松对审判业务的学习,我用小本记下自己在办案中的每个细小的失误,同时又做了大量的学法笔记并虚心向其他庭室的同志学习,2004年我给民一庭记录时,从民事案件对争议的焦点进行评价和总结中受到启发,结合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依照程序正义的一般理论对本庭使用的审提纲进行修改,在庭审中对案件争议的焦点进行归纳、评议,对当事人程序性的权利予以充分保障,在审判实践中受到好评。

    2006年余东等19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组织等15项罪名一案,由我审理。此案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督办案件,是我市建市以来第一起涉黑犯罪案件。此案涉及罪名多、人数多、犯罪活动次数多、时间跨度大、卷宗册数多,有一米多高,我每天的工作量在十二个小时左右,从没有节假日,我患有肾结石病,由于劳累造成复发,恶心呕吐,吃不下饭,我都是利用晚上打针,从没和人说起,审理报告318页,近二十万字,都是我一个个字的在键盘上敲出来的。为了将此案办成铁案,我认真核对每一个证据,阅卷笔录就做了厚厚几大本,有些关键证人的证言我能一字不差的复述。办理此案的精神压力很大,听说我承办此案,家人、亲戚、朋友都埋怨我不该承办这个案件,刑事审判法官遭报复的恶性事件也不时见诸报端。但我觉得做一名刑事法官只要坚持事实求是、严格依法、客观公正、保持中立、严守审判纪律,就不会有什么顾虑。我就对他们说:“我不办这个案子,别人也能办,如果别人都这样想,那要我们法官做什么!我总相信邪不压正!”就这样,我顶着巨大的精神压力圆满审理了此案。宣判的当天晚上,有人给我打电话说:“你一个人顶着要处余东死刑,要搞你的人!”。我的回答是:“我等着!我既然敢办这个案子就不怕任何威胁!”此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余东被依法执行了死刑,对社会的震动很大,认为打黑为除恶是动真格的,法律也是严肃、公正的。在受到威胁的同时,也经常会有诱惑,在审理余东一案时,一名被告人的妹妹是我国某著名高校的教授,拿着一个装有现金的厚厚的信封,找到我,请求对其兄从轻处罚。我对她说:“教授,你对哥哥的感情,让我感动,你我都是读书人出身,应该尊重和信仰法律,同时尊重和信仰法律是有教养的表现。请你相信法律!”最终,我依法公正审理了此案。由于余东案件的出色审理,2007年底仙桃市以刘烈勇为首的2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组织等多项罪名一案,省高级法院指定我院管辖,由于有了余东案件的经验,在庭审前就有关问题给公安侦查机关和公诉机关进行沟通,把案件中存在的问题解决,以便庭审的顺利。此案也是加班加点不分白昼和夜晚阅卷和写审理报告,在阅卷中通过一个细小情节,我发现本来是杨某具有自首情节,却记在了黄某的身上,我发现矛盾后,立即建议公诉机关对此情节进行核实,最终结果证实了我的判断,仙桃的公安侦查人员说:“没想到你们十堰法院办案这么仔细!”此案的审理报告第一稿409页,其中386页20多万字,都是我一字一字地敲出来的,有时累得实在不行,就半躺在沙发上,把笔记本电脑放在腿上打字,上小学二年级的儿子见我打字很累对我说:“爸爸,我帮你打字。”刘烈勇一审被判处死刑,当地群众打电话对法院严格执法表示支持。中亚、外高加索一些国家遭遇颜色革命,社会控制不力是主要原因,而黑恶势力说到底是同基层政权争夺社会控制权。因此,做刑事法官不仅要有过硬的专业知识,还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感性,要有敢于对邪恶势力下重手的胆量和勇气,要敢于面对威胁,经得起诱惑,耐得住寂寞。

    日本当代著名的刑法学家西原春夫教授在武汉大学讲学时说:“刑法长着一张父亲般的脸,威严而慈祥。”我深以为然。如果说对余东、刘烈勇这样的人是疾恶如仇,对老百姓我则是满腔热忱,我记得在办理彭某诉王某某故意伤害一案,彭某认为一审偏袒身为厂长的王某某,二审时我通过认真阅卷,并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工作,王某某大幅度地增加了赔偿,也取得了被害人彭某的真诚谅解,彭某当庭撤诉、并对自己一些过激的做法向王某某表示了歉意。结案后,彭某年近七十的老父亲拉着我的手,眼含热泪对我说:“我彭老汉走南闯北几十年,没见过你这么年轻这么诚心为老百姓办事的干部。”周某等多人故意伤害一案,被害人的妻子没有工作还留下一个年幼多病的孩子,这样对被害人的赔偿就尤为迫切,由于被告人都是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对被害人的赔偿主要是依靠其父母,为了不影响他们正常的工作,我利用两个双休日对此案民事部分进行调解,双方皆大欢喜。被害人的近亲属与被告人的近亲属要联合起来给我送锦旗,被我拒绝了。但他们并没有忘记,去年八月十五日中秋节一大早,我被手机的铃音惊醒,原来是被害人的妻子,给我发来祝福的短信说:“在我们心目中你是一位对工作认真负责,并且一心为老百姓办事的好法官!”。去年腊月二十九的晚上,一名被告人的父亲,冒着雪骑了几十公里的摩托车给我送几颗带冰雪的白菜对我说:“张法官,过年了,我没什么东西送给你,这几颗白菜,是我们全家人的一片心,请你一定收下!”这哪里是白菜呀,分明是一颗颗滚烫的心。我感觉我只是做了自己份内的事,就被当事人这样记得和感谢,真让我百感交集。刑罚是一种不得已的恶,用之得当个人和社会两受其利,若用之不当个人和社会则两受其害。我认为,公正就是刑罚的生命。我记得办理被告人耿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时,我仔细查阅78本卷宗,仅仅计算数字用了我整整三周的时间,通过认真计算,我认为被告人不应该被处无期徒刑。在宣判时,当问及被告人是否上诉时,被告人耿某讲:“以前和我关在一个监号的人都说你张法官办案公正,我相信这个结果是公正的,我不上诉!”刑罚不仅仅是高墙、电网、手铐、脚镣和淋淋的鲜血,她也是温情脉脉、柔情似水。在对周某等人故意伤害一案宣判时我讲:孩子们,今天这个结果是你们的父母对你们的挚爱,是被害人对你们的宽容,是法律给你们的机会,你们要带着一颗感恩的心,去面对今后的生活。一名被告人流着泪对我说:“感谢法官叔叔,我一定好好改造,将来报答父母和社会。”每个案件生效,家属会见时,我对家属们讲:高墙内的人是你们的孩子、至亲骨肉,你们一句贴心的话语,一个关爱的举动,都是他们迷途知返的灵丹妙药。你们的关爱,不仅对他们的改造有好处,也是对社会的贡献。我总是这样,宣判时对被告人进行教育和解释,案件生效时,给被告人亲属做工作让他们给被告人送去关爱和鼓励。因为我觉得案子办完了,对社会的责任没有完。

    我是赤着脚从大山深处走出来的,我对已超过预期的生活状态非常满足。我父母没什么文化,他们说不出什么高深的哲理,但经常教育我们,只和别人比种田不和别人赛过年,一直到现在都教育我们要干干净净地做人。当我有时流露出对物质生活的羡慕时,我父母就对我说:“我们不要忘记当年吃不饱的时候,要知道吃了人家的嘴软,拿了人家的手软,干你们这个工作的,行不正、走不端会害很多人的,最终也会害了你自己!”。我时时提醒自己,也被自己感动着。在我办彭某诉王某某故意伤害一案时,我让彭某提供证据,彭某在装有证据的信封里夹了一沓现金,被我坚决拒绝,并公正审理了此案后,我就给自己定了一条规矩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能收别人的钱。其实那时是我最困难的时候,刚结婚不久,在外面租房子住,院里又要求交集资建房款,我曾经有一个晚上借了六家只借得二千元,在同事们的热心帮助下,我才交足了集资建房款。

    我时常告诫自己:作为法官,手握法槌,要心怀对法律的敬畏,在辨法析理的庭审与合议中,要恪守公平与正义。因为我深知法槌举起是沉甸甸的责任,法槌落下,是千家万户的祥和与安宁。我将以毕生的智慧和心血,弘扬法治精神,坚守对法律的信仰,对人民的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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