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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法院系统2021年度雇员制 审判辅助人员招聘职业技能测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02 10:39 来源:十堰中院宣传处 阅读:17044


根据《十堰市法院系统2021年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公告》,现将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职业技能测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人员

职业技能测试包括速录测试和体能测试,其中,雇员制书记员(240人)参加速录测试,雇员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50人)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测试时间

1.速录测试(书记员岗):2022年3月5日(星期六)上午9:00-9:30。

2.体能测试(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岗):2022年3月6日(星期日)上午8:00-12:00。

三、测试地点

1.速录测试:汉江师范学院(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南路18号)。

2.体能测试: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十堰市张湾区北京北路55号)。

四、测试形式

1.速录测试。总时长约30分钟,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熟悉电脑、键盘,检查和熟悉计算机软硬件环境,登录测试平台,时长约10分钟。考生如发现计算机软硬件环境有问题的,可向监考人员提出维修或更换。第二部分:正式测试,时长约15分钟,考生有两次测试机会,每次时间5分钟,取最好成绩为考生最终成绩。第三部分:成绩确认,时长约5分钟。

2.体能测试。雇员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进行(定向岗位适当放宽),确定以下三个项目为体能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纵跳摸高。

五、计分标准

(一)速录测试 

以120个正确字/分钟为100分基准,40个正确字/分钟为60分基准,低于40个正确字/分钟的为不合格,按0分计;对高于40个正确字/分钟,低于120个正确字/分钟的,每多打一个正确字加0.5分,按此标准进行百分制折算;对超过120个正确字/分钟的,按100分计。例如:某考生打字速度为80个正确字/分钟,折算后其百分制成绩为60+(80-40)×0.5=80分;某考生打字速度为130个正确字/分钟,折算后为100分(具体参考附件2)。

如同一岗位出现多名考生速录测试均为100分,笔试成绩也相同时,则速录测试每分钟正确字数多的优先录取。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三个项目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为0分,三项均合格为100分。每项体能测试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具体参考附件3)。

如同一岗位出现多名考生体能测试均为100分,笔试成绩也相同时,则体能测试三项中两项优于一项的优先录取。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处于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健康码(绿码)、行程卡(无星号标志)、疫苗接种证明(或健康码中接种记录)、考前48小时内(速录测试从3月3日起算,体能测试从3月4日起算)本市医疗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佩戴口罩,经工作人员核对无误,测量体温后方可入场。二代身份证遗失的,应当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含照片)。

2.请考生严格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职业技能测试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参照(附件4、附件6),附件6中的《考生行动轨迹登记表》每名考生均需提前下载,如实填写后交给考务工作人员。

3.体能测试中考生因个人身体原因或其它原因在测评过程中不能坚持下去的,应及时主动放弃,确保安全,所有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均需提前下载《体能测试安全告知承诺书》(具体参照附件5),签字确认后上交考务工作人员。

4.请考生提前熟悉测试地点,按时到达。参加速录测试的考生应于考前1个小时到达考点学校,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应于开考前20分钟到达考点学校指定区域,开考5分钟后仍未到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职业技能测试。

5.考生进入考场后,应当认真学习并遵守考试须知,自觉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防疫规定和相关纪律。

 

附件1:十堰市法院系统2021年度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进入技能测试人员名单.xlsx


附件2:十堰法院2021年职业技能测试分值测算表.xlsx


附件3:十堰法院体能测试标准.xlsx


附件4:考生疫情防控须知.docx


附件5:体能测试安全告知承诺书.docx


附件6:考生行动轨迹登记表(28天).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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