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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查控资产 “老赖”赖不掉了

发布时间:2015-07-13 09:53 来源: 阅读:8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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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以来,很多经济纠纷类案件中,被执行人明明有财产却对法院的执行裁定拒不执行。

  目前,我市法院系统正式开始运行全国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工作人员足不出户,就能通过全国的银行系统网络,查到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状况,并对其实施网络划拨,然后交到执行申请人手中。

 

  ■记者 何利 特约记者 王锐通讯员 袁园

 

  武汉藏资产法官连夜冻结

 

  今年5月22日,我市某混凝土有限公司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要求湖北某建筑公司依据生效仲裁调解书向其支付本金88万元及相应利息56628元。

  案件很快被转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刘建强的手中。法院于6月1日向被执行人湖北某建筑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方并未按照执行通知书上的要求履行义务,只是一再表示公司没有财产可供执行。

  不过这一次,刘建强突然想到6月12日才开始试进入运行阶段的全国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没想到通过该系统,我们办的第一起案件,就起到了作用。”刘建强说,在办公室的电脑前,他只用了短短两分钟时间,就查到被执行人在中信银行武汉支行有个账户,并且该账户下有74万多元的资金。

  这一情况,很快被汇报给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陈鸣。市中级人民法院当时虽然启动该系统,但仅仅获得网上查询权限,并没有得到网上冻结划拨权限,因此并不能通过网络直接对这笔资金进行冻结或者划拨。

  担心被执行方将这笔钱转移,陈鸣当机立断,安排刘建强等两名法官,连夜驱车赶到武汉市,并于次日上午通过中信银行武汉支行对被执行人的账户进行冻结。“这一夜之间,我们还有个意外收获,对方的账户上又有一笔资金转入,从而账户上的余额超过了执行标的所需要的金额。”刘建强说。

  很快,刘建强等人通过银行一次性从被执行人的账户上划走执行申请人所需要的本金和利息。几天之后,这笔钱就被送到此案的执行申请人手中。

  此案的办结过程,从申请人最初提出申请到最终执行完结,用了短短不到半个月时间。

 

  20家银行纳入网络执行查控系统

 

  据了解,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范围内与多家银行签订协议,由银行授权全国法院执行部门工作人员,通过严格的网络信息核对之后,通过电脑就可以查控被执行人银行资产并冻结扣划的一种网络系统。

  去年1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人民法院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网络执行查控和联合信用惩戒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中国银监会督促指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网络执行查控工作,及时准确反馈办理结果。鼓励和支持人民法院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完备法律手续、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逐步通过网络实施查询、冻结、扣划等执行措施。

  同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举办执行指挥办公室挂牌暨执行指挥系统开通仪式。借助执行指挥系统中的网络执行查控体系,任何一级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可以在1小时内完成对被执行人在全国3000多个银行网点的存款信息的查询。各级法院执行人员足不出户,点击鼠标,通过法院内网就可以实现对被执行人在全国范围财产的查控。

  目前,我省包括中行、农行、工行、建行、招行、交通银行等在内的20家银行已被纳入该系统。

 

  今后“老赖”资产将难以隐藏

 

  陈鸣介绍说,找人查物是困扰执行工作多年的两大难题。他告诉记者,市中院就曾受理过一起案件,4个被执行人在各大银行开立了账户多达100多个。为查控这些被执行人的银行资产,执行人员光跑银行就花了一个多月,耗时耗力,效率还不高。

  而有了全国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今后全省全部新收执行案件一经立案移送执行部门,无须人工发起,系统就可自动提起一次网络查询。少则1分钟,多则半个小时,系统自动反馈查询结果。这不仅大大提高查控效率,而且突破地域局限,执行人员也不用全国跑。

  “只要被执行人在上述银行开设有账户,法院就能通过该系统查到他的资产,并可以冻结、划拨。”陈鸣说,今后,该系统还将进一步扩大被执行人的资产查询范围,目前全国人民最高法院正在跟多个部门协商,力争将房产等信息也纳入到该系统。“这是一个大趋势,只要被执行人名下有符合法律要求的资产,法院都能查到,这必将使那些‘老赖’无处藏身。”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一位工作人员分析称。

 

  “老赖”黑名单与查控系统并存

 

  同时记者了解到,全国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作用不仅仅在于快速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随着系统的进一步完善,它还将跟法院失信被执行人(老赖)黑名单系统并存。一旦被法院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该被执行人将会受到包括限制消费在内的一系列的限制和不良影响。

  从去年11月11日开始,我市法院就配合全国法院系统启动了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系统,一批被公开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被限制消费。包括限制他们贷款、乘坐飞机、火车软卧、禁止高消费、禁止出境游等多个方面。

  据统计,去年我市法院累计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00多件。不少案件的被执行人因其名单信息被公布,陷入出行难、消费难、贷款难等困境主动到法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已经跟全国网络查控系统并存运行。”陈鸣说。

 

  □链接

  6种情形将被纳入失信黑名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要求,凡涉及以下6种情形之一的,均可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一旦申请执行人认为被执行人存在上述失信行为,可及时向法院提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民法院认为被执行人存在失信行为的,也可以依职权作出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决定。如果被执行人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人民法院可以将有关信息从名单库中删除。

  法院还可以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失信被执行人是国家工作人员的,人民法院会将其失信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