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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家店法庭 演绎司法“乡土情”

发布时间:2018-02-26 09:15 来源:人民法院报 阅读:3336

丹江口市人民法院习家店人民法庭位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调水源头丹江口水库北岸,管辖习家店镇、蒿坪镇和大沟林业管理开发区三个农业大镇(区),辖区总面积625平方公里,人口约6.5万。

近年来,习家店法庭在这片以种植粮食和发展柑橘为主业的土地上,牢记乡村振兴战略使命,恪守司法为民主线,竭力为农民解忧、为农村护航、为农业助力,倾情演绎了一首首“司法与农共舞”的“水乳交融”曲。

知农家情:维护农民权益

“为了一江清水永续北送,我背井离乡,远迁外地。没想到自家的土地反倒被别人占去了,天理何在!”2017年9月6日,在习家店法庭,原告王某气愤不已。

“你都外迁了,土地闲着也是闲着嘛。”被告吕某自知无理,仍百般狡辩。

“俗话说:‘帮人一把,情长一寸;容人一回,德宽一尺。’你们之前都是一个村的,有事好商量嘛。”面对争得面红耳赤的王某和吕某,法官江涛“临危不乱”,正有条不紊地对这起土地纠纷进行“围追堵截”。

原来,王某本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移民。2010年3月,王某外迁之际,将自己承包经营的位于大沟林区柿子坪村的2.7亩土地交由李某经营。2016年9月,李某将该土地交还于王某,不再耕种。被告吕某趁机将该地块抢占并种上了庄稼和核桃树。

“把土地流转给他人,还可以获取一部分收益。”王某知情后,多次找到林区政府和村委会协调解决此事,但未能有效化解。

“农民利益无小事。”江涛在充分听取了原、被告各自的陈述后,先后3次前往争议地块实地勘测,走访询问当地村干部及村民代表,核查清楚了土地承包经营所有权、地块边界等几个关键问题。

最终,江涛凭借“三寸不烂之舌”,使原、被告握手言和:王某一次性当庭给付吕某核桃树补偿款6000元,吕某将土地返还给王某。

“只有深入了解农民朋友们的所思所想,才能对症下药,确保他们的权益不受损害。”江涛表示,近五年来,随着国家不断加强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政策的调整、完善和保护,土地的价值日益凸显,涉土地纠纷案件数量大幅增加。但习家店法庭始终把农民利益放在首位,认真摸排每一名涉诉农民的情况,以暖心的司法服务为农民合法权益“站岗警戒”,受理的100多件该类案件大都调解结案,社会反响良好。

进农家门:护航农村发展

“你们看,这根钢筋这么细,根本就不符合建房合同中约定的标准。”

“我把房子建好了,你们也住进去了,凭什么不给工程款?”

2017年5月16日,在大沟林区杨峪河村一农家小院里,习家店法庭负责人李晓勤正对3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巡回审理,原、被告之间无休止的争执像初夏的阳光,火辣辣地照着大地。

“请大家静一静,我们一定查明事实,为你们主持公道!”李晓勤一边尽力安抚情绪激动的当事人,一边合理引导在旁边起哄围观的村民。

据了解,杨峪河村孙某等三位村民与原告任某签订建房协议书,约定由任某按照协议书确定的建房材料标准及价款以包工包料形式为孙某等三人建设房屋。房屋建好后,孙某等三人支付了部分建房款后于2016年2月相继搬入建好的房屋居住。

在居住生活过程中,孙某等三人发现任某所建房屋所用的钢筋材料不符合协议约定的规格,房屋墙壁出现不同程度的裂痕,遂拒不支付所欠的剩余建房款共计14万余元。任某多次索要无果后提起诉讼。

“案件中涉及的房屋是易地扶贫搬迁过程中统一规划所建,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对美丽乡村建设和脱贫攻坚也有一定影响。”李晓勤开完庭后深入农户家中,认真查看房屋墙面裂损情况,仔细询问农户居住生活情况,并一一记录在案。

“不亲自去农户家中瞧一瞧,听一听他们的心声,我心里也不踏实。”像这样进村入户了解案情,对李晓勤来说已是“家常便饭”。李晓勤说,2017年,面对涉农诉讼只增不减的趋势,习家店法庭秉承“务实重行”的工作作风,开展巡回审判30余次,走访农户200余人次,主动向农户宣讲法律知识及党的十九大精神20余次,发放宣传手册1200余份,受到了辖区党委政府及当地群众的一致肯定。

解农家难:促进农业增效

“柑桔喜获丰收,也有我们的‘汗马功劳’啊!”2017年11月10日,前往丹江口市习家店镇柑桔交易市场送达文书的江涛看到一辆辆载满满金黄色柑桔的大卡车排起了“长龙”,笑呵呵地对身旁的书记员徐瑞说道。

“是啊,柑橘产业的发展离不开稳定的民心和社会环境,而稳定社会环境的创造更是离不开我们法庭啊。”徐瑞道出了深意,并回忆起了江涛曾经承办的一起涉桔农纠纷案件。

2017年4月,原告皮某向法庭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判令被告王某立即停止对其承包经营的习家店镇丁家院村2.44亩土地和开挖的2亩荒地的侵害并恢复原状。

“原本是你弃耕的地,我把它开发成桔园,怎么恢复原状?”法庭上,王某据理力争。

“那我不管,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登记的是我的名字。”皮某不甘示弱。

“从裁判角度看,王某肯定法无据。但是这片桔园是王某一家人的重要经济来源。”江涛找村干部了解了土地二轮承包情况,综合原、被告提供的证据材料,认定皮某诉讼请求成立,但他并没有轻易判决。

“毁掉一大片桔园是不利于农业生产发展的。”江涛多次组织原、被告调解,但都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最终,江涛“狠心”判决:被告王某停止对原告皮某承包的土地的侵占。但又留有“余地”:王某在2017年桔子收获期结束后将土地返还给皮某。判决后,原、被告均无异议。

“如果我们不为农户排忧解难,他们哪里有精力去好好经营农业呢?”江涛说,习家店法庭审慎对待事关农业发展的每一个司法案件,尽力破除农业发展道路上的阻碍。

“习家店法庭坚持为群众‘宽心’,全力为深化农业供给侧改革提供最优质、最高效的司法服务,值得称赞。”常年从事农业经济统计工作的习家店镇政府干部闻玲由衷感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