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欢迎您!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站点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法院风貌 > 干警风采

郑飞:倾情调解获好评

发布时间:2012-09-10 15:09 来源:十堰中院 阅读:33601

   

9月7日,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丹江口市上诉的原被告双方联名寄来的感谢信,感谢法院和承办法官郑飞。今年来,郑飞法官共审理案件66件,结案62件,调撤29件,多次得到当事人的好评和院领导的赞赏。

“快”字当头

“民事调解需要把握一点,那就是“快”。”问起如何调解案件,郑飞坦言:“民事纠纷案件刚到法院时,往往线索最为简单明朗。搁上个十天半月,没准有的当事人就会心生怨气,就会让矛盾变得更为复杂。”本案十堰中院8月21日受理后,承办人郑飞在收到案的第二天即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调解,及时处理,化解了一起长达五年的社会保险待遇纠纷案件。

2008年3月31日,王正成在丹江口市沙沟河住宅楼弘景新村工程工地工作时摔伤椎体骨折,同年9月被认定为工伤,10月被鉴定为七级伤残。2011年12月21日,丹江口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裁决,均州建设公司支付王正成工伤待遇115769.80元,并为其缴纳2007年12月至2011年11月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双方均不服该裁决,引起诉讼。今年5月29日,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判决均州建设公司支付王正成工伤待遇108358.80元,并为其缴纳2007年12月至2011年10月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双方均不服,上诉至十堰中院。

8月23日,在十堰中院民三庭法官郑飞的主持下,丹江口市大坝办事处人民路居民王正成和丹江口均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达成协议,该建设工程公司于9月24日前支付王正成88000元,如该公司到期不履行,双方均同意按原审判决执行。

换位思考

郑飞说:“调解还要把握一点,那就是‘换位思考’。”一方面,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思考问题,另一方面,促使双方当事人站在对方当事人的角度思考问题,帮助当事人理清思路和纠纷发生的来龙去脉,明了自身的言行举止有哪些不当的地方,对对方的行为,应怎样助法律,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有条分缕析,细致入微的讲解常常带来良好效果,才能避免一些无意义的争执。

作为一名年轻干警,在调解工作中,会存在许多不足,比如驾驭场面的能力不足等等。对此,郑飞尽可能的选择倾听,倾听当事人的心声,让其倾吐心中的压抑、不满和愤怒。面对“剪不断,理不乱”的繁难的民事纠纷,郑飞总是善于化繁为简,化难为易,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当事人分析,真正达到了沟通无距离、沟通无障碍。

不偏不倚,公平行事,自始致终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进行调解,是郑飞的调解原则。从某种意义上讲,调解好一个案件,是一个法官的事业心、责任心的集中体现。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两字,只要认认真真去做,可以说没有解决不了的难题,没有处理不了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