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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郧:多谋善断谋发展

发布时间:2011-07-29 09:45 来源: 阅读:20753

    李郧同志2003年底就任竹溪法院院长、院党组书记以来,带领全院干警齐心协力,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法院工作呈现出“审判质量逐年提高、改革举措科学配套、司法为民深得民心、队伍面貌焕然一新”的新气象。在连续7年的县人大会上,法院工作报告都获全票通过,县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100%。该院先后荣获“全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湖北法院系统2007-2008年度争先创优先进法院”等荣誉称号,7年多来该院单位和个人获市级以上表彰86项。成绩和荣誉凝结着李郧同志对审判事业的热爱和执着,凝聚着他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心血和奋斗。

    谋篇改革求改变

    作为一个单位的“领头雁”,有思想才有思路,有思路才有出路。上任之初,李郧通过深入调查,经过深思熟虑,敲定了法院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和目标,迅速打出了一套“组合拳”:率先提出了“规范立案精审判,加强执行重监督”的审判工作思路,实行立审、审执、审监三分立的审判运行机制,全面改革审判管理和行政管理机制,规范立案、审判、执行、监督工作。在立案环节,由立案庭统一立案收费、审前送达、排期开庭、审限跟踪、流程管理,有效地解决了应立不立和不应立乱立的问题,解决了案件超审限久拖不决的问题,杜绝了各庭各自立案收费、乱收乱支的问题,实现了全院立案标准的一致。在审判环节,大力加强调解工作,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要求干警除依法不能调解的案件外,每件案件至少做三次以上调解工作,进行调解结案单项考核,实行调解案件奖励制度,很好的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在执行环节,对执行标的款物统一管理,建立专户,实行专管。在审判监督环节,坚持上月结案下月评,健全了审限跟踪、审判质量监督、审判责任追究、工作绩效考核等“四位一体”的审判质量监督体系,实现从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的延伸。与此同时,修正百分目标考核标准,建立科学规范的监督考核机制。取消了各办案单位办案数量和收费指数考核指标,扭转了“为钱办案、办案为钱”的不良倾向。要求各办案单位收案报表与立案案号对应、收费报表与卷内票据对应、结案报表与归档卷数对应;实行审判工作情况通报、审判质量评查通报、上诉案件审查通报、上诉案件发回改判通报、考勤和查岗通报、综合目标考核通报、中层干部考核通报,通报到庭、到人、到案,进行综合排名,作为干警调动、晋职晋级的参考依据,充分调动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法院的立案信访、审理、执行工作很快步入了良性循环轨道。现任十堰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曾任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贺盛友说:“李郧同志来了以后,在抓审判、带队伍、抓改革、促发展等方面的成效有目共睹,县委放心”。

    谋划创新显新貌

    创新是一个单位进步的灵魂,是法院科学发展的不竭动力。他从群众反映强烈的干警作风抓起,严格管理,逐一规范工作纪律、审判纪律、政治纪律、财政纪律,创造了“四个第一”,逐步扭转干警作风,很快树立法院形象。第一个实行人民法庭干警上班考勤制度。每天24小时值班,坚持每天检查、不定期,解决了法庭干警走读问题,方便群众来访来询。许多干警说:“李院长记性好,点子多,办法新,带头执行纪律,我们的工作马虎不得”。第一个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2004年年初修订了《财务管理制度》,各庭不再自设账户,不再核定开支经费,实行财务统管。对大型建设实行招投标制,对大宗采购落实政府采购制。对执行标的款物统一管理,建立专户,实行专管,杜绝了办案人员占用、挪用执行款物的现象。第一个实行一楼大厅值班导诉制度。2004年5月,将审判区与办公区隔离,建起了两条“隔离带”,将审判活动全部放在一楼,二楼以上办公,在一楼大厅由中层干部和法警轮流值班,负责接待导诉。不仅方便了当事人诉讼,而且改善了办公环境,还促进了廉政建设。第一个实行警车统一管理制度。2004年,将驾驶员和警车收归法警大队统一管理,实行警车集中管理、集中调配驾驶员、集中燃油供应、集中定点维修,用车统一按程序审批的制度,双休日、节假日封存入库。加油维修由办公室负责,调度管理由法警队负责,各用车单位凭《派车单》审批后用车,班子成员用车由办公室协调,出县办案用车逐层报院长审批,个人因私用车由院长审批,跳出“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怪圈,节约了办公经费,减少了很多矛盾,走出了竹溪法院特色的警车管理模式,被全市各基层法院和县内不少单位效仿。法院对面的百货商店吴老板说:“法院现在上班提前了,下班也按时了,法院的人精气神更足了”。

    谋求公正彰正义

    作为法院“一把手”,既要懂领导艺术,又要懂审判业务。有着审判员、法庭庭长、法院研究室主任、乡镇党委书记经历的李郧,积累了这些经验。他常说:“百姓诉讼无小事,法官办案是天职,公正办案是法院的生命。我们习以为常的案件,可能是多数当事人一生只经历一次的官司。我们必须用足用活法律规定,提高素质,公正司法,又好又快地审好每一个案件,让当事人真切地感受到司法公正的力量、司法为民的温暖。”为此,他把人才作为法院发展的第一资源,从抓队伍素质入手,实行每周集中学习制度,坚持经常性的思想教育不放松,不间断的政治业务学习不放松,坚持不懈地抓政治教育和业务技能的提高。每次学习,他总是精心确定内容,亲自领学。他在队伍建设上舍得投入,积极选派干警参加上级培训,学习回院后向干警讲授学习内容,使学习效益最大化,收到了“一人学习,全院受益”的效果,走出了偏远山区法院学习的特色之路。他本人积极参加中央党校法律研究生学习和国家法官学院培训,经常白天忙于公务,晚上学习到深夜,经常在周五下班趋车千里到武汉参加面授,周末赶回法院上班。在他的带动下,全院学习氛围空前浓厚,绝大多数干警远离牌桌、走近书桌,法院多次被县委授予十佳学习型单位、理论学习先进单位。队伍素质的提高为公正司法提供了保障,他经常和法官探讨案件,很多庭长从向他汇报案情到向他请教办案,许多疑难棘手的案件到他手上迎刃而解。近年来,竹溪法院的调解撤诉结案都在75%,案件上诉率在全市基层法院最底,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不到诉讼案件的10%,自2007年以来,已连续四年多无非正常上访案件,连续7年无干警 违犯审判纪律的行为。

    对审判执着追求的信念、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干警无微不至的关爱,是李郧对法院工作的深深热爱,对新时期审判管理模式的不倦追求,对法院改革和建设的不懈探索!我们深信,在李郧院长的带领下,竹溪法院一定会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道路上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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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胡锦明    

文章出处: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