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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集中宣判4起涉毒品犯罪案件5人一审被判处死刑

发布时间:2017-06-26 17:04 来源:十堰中院宣传处 阅读:5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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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当天上午,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4件毒品犯罪一审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16名被告人因包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刑罚。其中,3人被判处死刑;2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5人被判处无期徒刑;6人被判处2年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经了解,被告人黄某某于2014年5月12日从广东将7990.2克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带往武汉卖给被告人任某某。次日上午,被告人任某某将其中1250克甲基苯丙胺卖出,获毒资5万元。当天下午16时许,被告人任某某、黄某某准备从武汉乘车去随州贩卖毒品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当场从二人随身携带的物品中查获甲基苯丙胺3744.7克、毒资5万元。经依法搜查,从被告人任某某的租住处查获未卖出的甲基苯丙胺2995.5克,从被告人任某某经营的麻将馆中查获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果)266克。被告人黄某某贩卖甲基苯丙胺7990.2克,被告人任某某贩卖甲基苯丙胺7996.2克、甲基苯丙胺片剂266克,数量巨大,应依法从严惩处,均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李某某于2014年3月底,在广州市以每克35元的价格贩卖给被告人王某某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5000克。2014年6月17日,被告人李某某以每克20元的价格从上家“阿伟”(在逃)处购买1000克氯胺酮(俗称K粉)贩卖牟利,当日上午11时,“阿伟”安排被告人张某某携带毒品在广州市与被告人李某某交易,二人交易完毕准备离开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侦查人员从被告人李某某随身携带物品中查获氯胺酮982.88克。经搜查,从被告人李某某住所查获甲基苯丙胺79.63克、甲基苯丙胺片剂6.09克。被告人李某某贩卖甲基苯丙胺5079.63克、甲基苯丙胺片剂6.09克、氯胺酮982.88克,数量巨大,应依法从严惩处,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厉行禁毒是我们党和政府的一贯立场和坚定主张,面对严峻的毒品犯罪形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2016年至今,我市两级法院共审理毒品犯罪案件164件,重刑率高于同期其他刑事案件。同时,严格规范毒品犯罪的缓刑适用,保持打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负责人介绍称。
    此次集中宣判活动有力震慑了毒品犯罪分子,必将对遏制毒品犯罪多发势头发挥重要作用,充分体现了我市两级法院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坚定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