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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梅花开映车城

——记全省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骆红梅

发布时间:2015-02-05 10:43 来源: 阅读:6625

   

通讯员桂千勇

  10余年来,她以扎实的工作作风、细致的工作态度、良好的职业道德,赢得了群众的赞誉、信任和尊重,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她先后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2011年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2012年被市委、张湾区委分别授予“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多次被评为全市政法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市法院系统优秀法官、先进个人。2012年6月,又被授予十堰市首届“十佳法官”荣誉称号。2013年被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14年被评为十堰市张湾区劳动模范,并被张湾区委树为全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最美追梦人”。

  她,就是现年39岁的张湾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骆红梅。

  予民公平,予民正义,予民效率,是她的工作底线

  骆红梅深知,作为一名法官,践行“司法为民”最直接、最基本的方式和途径就是公正高效地审理好每一起案件,真正化解当事人的矛盾,解除当事人的困苦,方便快捷地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她怀着对审判事业的热爱,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司法工作能力,累计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600余件,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无一当事人上访缠诉,以实际行动赢得了当事人的良好口碑,赢得了组织、领导和同志们的信任。

  急当事人之所急,保障当事人以最小的经济负担、心理负担实现自己的权利,是骆红梅自我评判的工作效率标准。她总是在收到案件起诉材料后,第一时间和当事人沟通,了解双方的争议焦点,力求在最短的时间内进行调解,保障当事人的权益早日得以实现。2009年底,骆红梅收到李某等9位农民工诉某公司拖欠劳务费纠纷一案。此时已是腊月廿八。看到在寒风中瑟瑟发抖的9位农民工兄弟期盼的眼神,骆红梅在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传唤不到庭、电话关机的情况下,辗转打听到林某的住处,带着原告代表到林某家中向其释明相关法律规定,晓以利害,消除其对抗情绪,终于促成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第二天,9名农民工就拿到了被拖欠近一年的工资。

  踏实做事,清白做人,淡泊名利,是她的真实写照

  在工作中,骆红梅以清廉、清正、清明作为职业道德准则;在生活中,她以 “人不可有傲气,但绝不可无傲骨”作为处世原则。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她已记不清拒绝了多少次吃请,拒收了多少礼品现金,又得罪了多少亲朋好友,但她恪守良心,无怨无悔,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从严要求自己。

  2010年,骆红梅调整到民事审判第二庭工作,主要审理商事案件,涉案标的大,面临的诱惑也更大。2012年8月,她承办东风汽车某公司诉成都市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后,应原告的申请连夜乘车赶到成都,第二天冒着酷暑连续跨越成都的三个区,在六家银行查询、冻结被告人的账户,成功保全了被告80万元的存款。返回十堰后,骆红梅又积极督促原、被告先行调解。在被告提供有效担保并征得原告同意后,她二赴成都解除了被告人的部分账户以保证其正常经营。因第二天要开庭,当晚骆红梅乘火车赶回十堰,恰逢偏头疼的老毛病又犯了,为不让当事人跑冤枉路,她强忍着头痛按时出现在审判座。该案经过几个回合的磋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骆红梅第三次踏上前往成都的列车,将被告的履行款划转原告,并解冻了被告的全部账户。临别时,被告的法定代表人张总坚持将骆红梅送到火车站,并说到:“真是谢谢你,大热天里你跑了三次成都,而十堰我一次都没去,就解决了问题,这5000元是我的一点心意,请一定收下!”。骆红梅婉言谢绝了张总的好意。在张总连连的感谢声中,骆红梅20多天的疲劳一扫而光,因为对她来说,圆满解决当事人纠纷,就是最快乐的事。

  以身作则,创新严管,有位有为,是她的担当体现

  2011年,骆红梅通过竞争上岗成为民二庭副庭长。在协助庭长做好庭务管理工作的同时,她积极承办重大、疑难复杂的新类型、群体性案件。2012年个人结案143件,2013年个人结案170件,既办案又当好庭长的助手。

  骆红梅所承办的案件多为涉及人数众多、矛盾尖锐、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集团案件。面对情绪激动、茫然无措的当事人,骆红梅总是能充分发挥审判智慧,审前考虑充分做好预案,审中细心平复当事人的情绪,引导当事人合理有序表达诉求,审后耐心辩法析理,促使当事人消除对抗,即使不能协商调解也能心平气和地接受法院判决。2012年至2014年,骆红梅共办理了涉及三家房地产公司、近300名当事人的集团案件,无一当事人上访投诉。

  2013年,骆红梅再次通过竞争上岗,走上了庭长的岗位。尽管她已获得诸多荣誉,但她认为“一支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所以接手工作之后,骆红梅既带头办理疑难复杂的案件,同时带领民二庭积极探索商事审判质效管理,充分发挥商事审判职能,大力促进区域经济发展。2014年全庭共审结商事案件382件,上诉、发回、改判案件均大幅下降。民二庭始终保持着人人向上的工作热情,在庭室开展传帮带活动,积极响应院里推行的导师制,老法官带年轻法官和书记员,帮思想、帮业务,使庭室的凝聚力不断得到增强。年轻的法官和书记员在庭长和老法官的带领下,也迅速成长起来。助理审判员小黄在导师骆红梅和老法官李进的指导下,进步明显,2014年结案达到165件,成功平稳审结了涉及两个房地产公司的系列集团诉讼。书记员小秦在全院举行的书记员庭审记录竞赛中,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书记员小王也在这个有着浓厚勤学善思氛围的环境中,于2014年顺利通过司法考试。

  骆红梅在要求全庭干警苦练内功的同时,下大力气推行裁判文书改革、规范和提升庭审程序和效率,注重对同类型案件的分析,总结审判经验,苦练内功提升案件质量。2014年,民二庭审理了一大批涉及金融机构的案件,均快审快结,维护了国家金融安全。通过审理信用卡案件发现的问题,向某行十堰分行发出加强信用卡授信监管的司法建议,指出了该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受到该行十堰分行党委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全市工作会落实整改。保护民间资本合法有序流动,妥善处理了大量民间借贷和企业间借贷案件。及时化解经济快速发展、经济转型过程中发生的买卖、保险、股东权益、股权转让等纠纷,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参与张湾区重点中小微企业助保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起草、修改工作,助力区域经济发展。

  成绩和荣誉面前,骆红梅没有陶醉,更没有满足。她说,既然我选择了法官这个职业,就选择了忠诚和无悔;既然我选择了法治的前方,那就只能风雨兼程!我将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锐意进取、奋发有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