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欢迎您!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站点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执行动态 > 执行信息

竹山法院秦古法庭抓时机成功执结三起欠薪案

发布时间:2018-01-10 14:52 来源:十堰中院宣传处 阅读:3766

 

时值岁末年终,逐渐进入外出务工人员返乡讨要拖欠工资高发期。1221日竹山县人民法院秦古人民法庭得知一长期外出的杨姓包工头回到了辖区当地,法庭立即传唤杨某到庭,并召集雷某、董某、李某等三申请人来到法庭,共同协商解决系列劳务合同纠纷案。

据悉,2013年至2016年,雷某、董某、李某三人在杨某手下务工期间,杨某共欠下雷某、董某、李某三人劳务报酬40余万元。雷某、董某、李某三人多次催要无果,遂先后诉至竹山法院,该院依法作出判决,杨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雷某、董某、李某三人遂向法院申请执行。秦古法庭承办法官向杨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杨某玩起了躲猫猫的游戏,不及时、不如实申报财产,也未见其踪影。

得知杨某一回到辖区,法庭立即将其传唤到庭,一方面对杨某进行说服教育,以案释法,将该院新集中曝光的58老赖向其展示,让他感受到失信黑名单的震慑力,另一方面利用执行查控系统冻结杨某银行存款2万余元,并告诫杨某已查实其在秦古镇有国有土地近1000平米,若再不积极履行给付义务,法院将依法对该地进行拍卖。经过这次沟通,杨某认识到拖欠工人工资的错误,向三位申请人阐述了自己当前经营的困境,表示自己会于20171231日前将自己的地皮进行变卖用于偿还雷某、董某、李某三人工资,若未如期变卖土地,则在春节前至少偿还董某、李某两人各1万元,偿还雷某10万元。雷某、董某、李某三人同意了其还款计划,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秦古人民法庭在岁末年终,以外出人员逐渐返乡为契机,以涉民生案件为重点,多措并举有效的打击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文书的行为,为全年的审执工作打好最后一场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