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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中院法警支队被评为“全省司法警务工作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2011-04-07 09:42 来源:本院 阅读:7363

    3月31日上午,省高院召开全省三级法院司法警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十堰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邱剑明参加了主会场会议,中院全体司法法警参加了视频会议。

   会议总结了2010年全省司法警务工作,安排部署了2011年工作重点,并表彰先进。十堰中院司法警务、法警队伍建设等工作经省院随机抽查考核,得到充分肯定,位列全省法院前茅,被授予“全省司法警务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最高法院警务部副部长柴中国通报了湖北司法警务工作和司法警察大练兵活动调研情况,并就如何开展好警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十堰中院法警支队号召全市法院:一是要坚决按照市中院提出的“审判抓质效,管理重规范,队伍强作风、全省争名次”的工作目标和会议要求,完成好各项警务工作。二是各警队要向先进警队学习,增强争创意识,以争创促建设,以争创促管理,以争创发展。三是严格按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扎扎实实的做好岗位大练兵活动,认真履行好职能,确保警务工作零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