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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财产保全及时高效 为金融机构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18-05-15 16:58 来源:十堰中院宣传处 阅读:2564

日前,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快速出击,及时处理某某银行十堰分行申请的诉前财产保全案件,连续奋战12个小时,顺利实现财产查封扣押,有力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防范了金融机构面临的资金损失风险。

原告某某银行十堰分行与被告某某电池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为避免银行资产流失,原告于4月27日向中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求对某某电池有限公司价值3800万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中院立案庭经过审查后立即做出财产保全的民事裁定,并于当日移送执行局执行。

4月28日上午,中院执行局承办法官拿到案卷后,当即制定方案、制作文书,并与执行团队其他成员一起迅速赶赴现场。本案中,由于被保全物为430余万支光身电池,涉案数量多、电池现有型号与申请人提供的型号不统一、且在仓库采取散放的形式,保全工作的难度非常大,执法法官们主动放弃中午休息时间,连续作战、规范执法、认真核对、详细登记、严格查封、规范录象,确保了财产保全的公正、公开、公信。

因为某某电池公司的资金链已经出现严重问题,其租用的厂房仓库已拖欠案外人某某公司四个多月的租金,某某公司当场向执行法官提出异议,经执行法官耐心释法,组织三方协调,最终,申请人某某银行十堰分行主动垫付了案外人的仓库租金,保全活动得以顺利进行。

晚上7时许,执行法官们终于完成对430余万支光身电池的查封,共使用封条600余封,为申请人权利的最终实现奠定了坚定的基础。

2017年以来,市中院已连续两年组织全市法院开展涉金融执行案件专项活动,全市法院共受理涉金融执行案件107件,涉案标的41101.94万元,现已执结58件,有力维护了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营造起法治、诚信、和谐的金融生态环境,为全市金融秩序的健康发展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