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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中院院长王健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刑事案件

发布时间:2016-11-16 17:10 来源:十堰中院宣传处 王锐 阅读:16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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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上午9:00,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被告人上诉、原公诉机关抗诉的刑事二审案件。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健主办该案并担任审判长,十堰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学武出庭支持抗诉。这是司法体制改革以来,十堰法检“两长”首次同时出庭履行职务办理疑难复杂案件。

庭审过程中,检察机关向法庭宣读了抗诉书,发表了支持抗诉意见。法庭通知证人到庭接受控、辩双方和法庭的询问。审判长王健主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当事人最后陈述等诉讼程序,引导控、辩双方对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调查、质证,并就本案争议的焦点特别是定罪和量刑部分充分发表辩论意见。庭审全程重点突出,程序规范,繁简得当,条理清楚。被告人作最后陈述,当庭表示悔罪。上午10:30,整个庭审活动结束,审判长宣布休庭,案件待合议庭评议、审委会讨论后择期宣判。

今年以来,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司法改革的要求,把“院、庭长参加审理案件”作为切实转变司法作风、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院、庭领导带头审理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或具有典型指导意义的疑难复杂案件,充分引导和调动法官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