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欢迎您!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站点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执行动态 > 执行信息

竹山法院“四强化”“四提升”亮剑执行难

发布时间:2018-05-15 14:20 来源:十堰中院宣传处 阅读:2507

2018年,竹山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勇于创新,敢于亮剑,大力推行“四个强化”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执行效果。截止4月30日,该院共受理民商事执行案件536件,已执结316件,执结率58.9%。申请执行总标的额1.4亿元,执结总标的4588万元,标的到位率32.7%,实现了执行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强化阳光执行,提升司法公信力。在执行工作中该院秉承“阳光执行,服务为先”理念。一是对外公开执行,通过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公开承办法官电话,在执行过程中邀请申请执行人亲自参与、见证执行,并与其及时沟通,提高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度;二是自觉接受监督,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指导执行,把执行款物从查封、扣押及款物分配发放等环节全程置于代表委员的监督之下,定期向人大、政协汇报工作,积极听取人大、政协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改进执法水平;三是公开评估、拍卖程序,将委托评估、拍卖工作交由对外委托办公室统一进行,负责通知双方当事人、评估拍卖公司到现场,在当事人的监督下选定评估、拍卖机构,由评估、拍卖机构独立进行评估、拍卖,确保整个评估、拍卖程序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二、强化温馨执行,提升司法为民水平。一是以执行保民生,为老弱病残当事人、农民工等开通“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依法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二是对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而生活又极度困难或急需医疗救治的权利人,积极与民政、劳保、医疗等部门协调,通过协调执行和司法救助等方式,有效缓解当事人的燃眉之急。据统计,截至2018年4月底,该院已累计发放救助资金17.5万元。三是注重执行和解,促进和谐执行。执行干警从找准焦点、情法并重、亲情感化等方面入手,认真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促进执行和解,使社会矛盾得到及时化解,实现案结事好人和。

三、强化专项执行,提升司法威严。一是大力推进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重拳打击老赖。对有支付能力而故意拖欠的被执行人给予罚款、拘留处罚,对其固定资产依法公开拍卖,同时,将“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向媒体曝光,并配合金融机构将其行为录入征信系统,倒逼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法定义务。二是加大集中传唤、搜查、拘留的力度,对收到财产报告令后拒不申报财产或不如实申报财产的、有财产拒不履行的,规避、妨碍、抗拒执行的一律拘留,促进执行工作良性循环,提高执行效率,彰显了法律权威。

四、强化联动机制,提升执行效果。一是建立执行工作联动机制。通过银行、保险、工商、税务、国土等机构和部门,协助了解被执行人开户银行账户及其他财产状况,从而找到执行的突破口,积极与协助单位联系沟通,在执行时配合执行。二是建立基层协助执行网络。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在基层法庭的配合下,依靠基层组织、群众自治组织等广泛力量,在基层设立执行联络员,负责与法院执行工作的联系,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基层协助执行网络。三是做好被执行人周边人员工作。有些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思想不通,对法院办案人员有抵触情绪,阻力较大。干警采取迂回战术即发动被执行人的近亲属、朋友、领导同事和左邻右舍从侧面做工作,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